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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自诉立案就抓人吗?
在自诉案件立案后,法院会首先对自诉材料进行详细审查,确认是否满足立案审理的全部条件。如果满足条件,法院会正式开始审理,但关于是否逮捕被告人,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严格遵循的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
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,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:
(一)犯罪事实清楚,有足够证据的案件,应当开庭审判;
(二)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,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,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,或者裁定驳回。
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按撤诉处理。
法庭审理过程中,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,需要调查核实的,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。
刑事自诉的条件有哪些?
1、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:
自诉人仅限于被害人、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。
2、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:
自诉人必须明确指出被告人是谁,并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。
3、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范围:
案件必须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、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,或者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
4、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:
自诉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存在犯罪行为。
5、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:
自诉人应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,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一十条
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:
(一)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
(二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
(三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