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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耕基层调解 守护家庭和谐
2025
12 /23
12:44
消息来源
深耕基层调解 守护家庭和谐
 —— 高桥司法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实践与探索
(通讯员:罗正当)家庭是社会的细胞,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,公民权利意识、民主意识不断增强,婚姻家庭纠纷呈现出数量增多、成因复杂、新问题频发等特点,甚至部分纠纷可能引发恶性刑事案件,给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。湖南省长沙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(以下简称 "高桥司法所")立足基层司法行政职能,聚焦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中的难点堵点,探索形成多元化调解方法体系,以专业调解守护家庭幸福、助力社会和谐,现将工作实践与经验总结如下。
一、正视纠纷新态势,把握调解工作时代性
近年来,婚姻家庭纠纷的演变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。从数据来看,湖南某县户籍登记人口 84.11 万,离婚登记对数从 2008 年的 952 对增至 2024 年的 2200 对,16 年间增加 1248 对,年平均增长率达 5.38%。值得关注的是,《民法典》实施离婚冷静期后,2021 至 2024 年离婚登记对数占离婚登记申请的比例分别为 74.10%、57.12%、55.54%、52.36%,这一数据充分说明离婚冷静期在挽救婚姻、稳定家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同时,纠纷类型也日趋复杂多元:年轻夫妻注重个人幸福指数但矛盾处理能力不足;物质生活改善后精神层面契合度不足、沟通缺失、情绪管理能力薄弱等问题凸显;青年一代人身依附性增强,经济压力、还贷负担成为离婚重要诱因;出轨引发的离婚诉讼增多,父母过度介入子女婚姻等现象屡见不鲜。这些新情况新问题,要求基层调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,不断创新方式方法,才能有效回应群众需求。
二、坚守调解核心原则,筑牢依法维权底线
高桥司法所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引领,以情理为纽带,严格遵循四项核心原则,确保调解工作合法合规、公平公正。
一是合法原则。严格依据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调解,坚决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村规民约和封建残余思想,重点维护妇女、儿童、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,确保调解结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。婚姻不是单方面的依附,而是相互付出、共同成长的伙伴关系,调解中始终倡导 "各自精彩、互不捆绑" 的健康家庭理念。二是公平原则。综合考量家庭成员的贡献大小、自身优缺点等因素,在事实模糊的情况下寻求利益平衡点,通过公平公正的调解过程建立当事人之间的互信,为纠纷化解奠定坚实基础。三是婚姻自由原则。充分尊重公民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的基本权利,坚决反对包办、干涉婚姻等行为,对相关不当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,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。四是自愿原则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,对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适时予以谴责,对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,明确调解的定位是协助协商而非替代决策。
三、创新多元调解方法,精准破解纠纷难题
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,高桥司法所总结提炼出六种实用有效的调解方法,实现 "一案一策、精准化解"。
(一)热油降温法:稳控情绪再调解
适用于当事人情绪激动、现场冲突激烈的场景。调解中先暂缓争议处理,优先安抚当事人情绪,待事态平稳、情绪冷静后再开展调解工作。如王某与丽某二婚离婚纠纷中,双方因信任危机和生活习惯差异产生激烈矛盾,丽某提出离婚。调解员经评估确认婚姻未完全破裂,通过 "三问" 引导丽某理性思考再婚资本,引用 "少时夫妻老来伴" 的传统理念唤起情分,建议设置冷静期,最终丽某主动回家,纠纷得到缓和。
(二)蚂蚁靠大象法:联合力量促让步
面对复杂疑难纠纷,整合妇联、派出所、村(社区)等多部门资源,形成调解合力。在杨女士与吴某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中,吴某已婚生子构成事实重婚,且为失信人员,拖欠抚养费及欠款 8 万元。调解员明确以保障女方权益为核心目标,联合多部门强化调解约束力,从道德与法律双重角度谴责吴某违约行为,最终达成吴某按 60% 比例分期支付 24 万元补偿的协议。
(三)牵牛要牵牛鼻子法:聚焦核心破僵局
针对多矛盾交织的纠纷,跳过非原则性问题,直击主要矛盾。如王先生婚内擅自向刘女士赠与 6 万元财物,其妻英某起诉维权。调解员依据《民法典》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,明确婚内擅自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的行为无效,聚焦财产返还核心争议,剥离无关纠纷,组织双方协商部分返还方案,最终达成刘女士返还 3 万元、男方不得再联系的协议。
(四)亲情唤起法:以情动人解心结
注重挖掘当事人之间的亲情联结,通过情感共鸣打破对立局面。在运输司机吴某发现 5 岁儿子非亲生的纠纷中,调解员核实吴某维持婚姻的意愿后,协调孩子的生物学父亲(吴某家族兄弟)自愿抚养,再通过村妇女主任做通其配偶思想工作,最终达成 6 万元抚养及精神损失补偿协议,顺利办理户籍变更手续。
(五)自我和解法:向内归因挽婚姻
针对婚姻危机,引导当事人自我反思、修复关系而非单纯指责。如某丈夫因读研前女友回头提出离婚,妻子希望挽回。调解员评估双方感情基础尚好,引导妻子认识到个人价值不依附于婚姻,剖析婚姻自身问题是第三者介入的关键,建议借助专业力量和亲友支持修复关系,两个月后回访得知纠纷已妥善化解,婚姻得以维持。
(六)物证辨析分产法:依法依规分财产
财产分割纠纷占婚姻家庭纠纷总量的 20% 以上,此类纠纷坚持以证据为核心,区分婚姻与同居关系的法律差异。如小艳与小王同居期间共建房屋、各自购置车辆,分手后因财产分割产生争议。调解员明确同居关系以个人财产制为原则,婚姻关系以共同财产制为原则,结合双方举证情况,确定房屋归小王所有、车辆归小艳所有,结合前期小艳的付出,由小王补偿小艳 2 万元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四、强化全流程管控,提升调解工作质效
高桥司法所始终坚持 "早发现、早调解、早预防、早回访" 的工作机制,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。早发现能够及时查清事实,避免纠纷升级;早调解可以快速化解矛盾,防止家庭破裂;早预防能够预判风险隐患,防范恶性事件;早回访能够跟踪协议执行,保护当事人隐私,实现案结事了。
基层司法所作为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 "第一道防线",每成功调解一起纠纷,就是稳定一个家庭;每总结一个典型案例,就能示范一片群众。高桥司法所将继续立足基层实际,不断探索创新调解方法,强化部门协同联动,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,以更扎实的工作守护家庭和谐、促进社会稳定,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行政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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